我国依法履行死刑为什么加拿大外长很不爽!
在西方国家的法治史上,你常常能看到这样的状况,那些罄竹难书的家伙,双手沾满了别人的鲜血,却仍旧可以安度余生,并且还钻法令的空子,发出让人厌恶的奸笑,比方那个虐杀我国女留学生后还回绝告知藏尸地址的恶男。只需在我国,必定会被处以极刑,以对他进行咎由自取的处分,震撼犯罪分子。但是在美国,最高也仅仅拘禁。这让很多国人都觉得,西方的法令是不公正的,是起不到还被害者以公正,震撼犯罪分子的效果!
而最近,四名由于贩卖毒品被判处死刑的加拿大公民,在我国行刑。这本来是一件习以为常的我国行使司法主权的案子。但是却惹得加拿大女外长不高兴了,她向我国提出了严峻的反对。很显着,她觉得加拿大公民受到了我国司法机关的不公正对待。
更显着的是,她根本不了解整个案子的真实状况,那四个加拿大公民究竟在我国做了什么,他们犯了怎样的罪过,我国法令究竟有着怎样的权威性与严肃性?她一切都一窍不通,只需我国司法组织对他们网开一面,乃至让他们逍遥法外,这才是对他们的公正。西方人的双重标准,历来都是明火执仗,臭不要脸!